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想請老師幫忙理清一下合作社的免稅政策,具體涉及到的文件。
1.比如說作為蔬菜合作社,從社員手上直接收購的農產品,發生的銷售業務是免增值稅,免所得稅的,
如果不是從社員手上收購的農產品,是從其他的農民手上收購的農產品,發生銷售的話,也可以減免增值稅和所得稅嗎
2.如果銷售時不能減免增值稅和所得稅,那收購時可以憑收購單,按收購農產品9%抵進項嗎,
3.收購農產品可以抵進項,是在哪種情況下允許,
這一塊的概念不是很清晰,請老師指教,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08〕81號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 林 牧 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第十條規定,企業購買農產品后直接進行銷售的貿易活動產生的所得,不能享受農、林、牧、漁業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產品可以抵扣的情況如下:
1.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進口農產品,按照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5.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因此 ,1.從非社員處收購不免增值稅和所得稅。
2.合作社可以申請領購收購發票,憑您開具的收購發票計算抵扣。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