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司是餐飲行業一般納稅人,現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稅務已要求我方開出發票是“0”稅率,目前我司的進項該如何處理,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進項稅不能抵扣。
《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令第691號)規定: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政策解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注明稅率或征收率欄次的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