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生產石灰石的非金屬開采企業,租賃當地村委會土地時簽訂合同,公司每銷售1噸石灰石給村委會1元的礦石補償款,村委不提供發票僅提供村委會收據,去稅務局代開發票時,稅務局答復稅務系統無此礦石補償款項目名稱,暫無法開具,請問我公司應如何去稅務代開發票,可開發票名稱,稅率多少,若不能以礦石補償款的名稱開具發票可否憑此村委開具的山東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在所得稅稅前列支?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村委開具的山東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這也是白條,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還需要與當地稅務機關溝通如何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