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老師,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企業,機械制造企業,受疫情影響,疫情期間原材料購不進來,增值稅進項發票較少,導致當月應繳增值稅金額較大,能否申請增值稅延期緩交,具體緩交的流程是什么?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抖愂照魇展芾矸▽嵤┘殑t》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2、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
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材料:
①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
②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③資產負債表;
④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