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想處理之前的廢舊物質,按什么稅率繳稅?成本如何結轉?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7號)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也就是說,銷售再生資源的企業和個人不再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了,而要按現行稅收政策13%依稅率繳納增值稅。
廢舊物資處置如果沒有成本就可以不用結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