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核定的類型是其他未列明明細的服務業,現在企業有借款利息的業務收入,符合服務類的加計遞減政策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于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的認定相對比較寬松。只要其提供的郵政、電信和生活服務的銷售額在銷售總額中的占比過半就可以進行進項稅的加計抵減,而且不需要區分實際獲取的進項稅額的獲取來源是否是相關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對于您企業有借款利息的業務收入,不符合服務類的加計遞減政策。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