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一、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商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
(一)在綜試區注冊,并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貨物日期、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的;
(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的;
這里的第二點,是指只能在注冊地綜試區報關出口嗎?
另外,還想請問下,對于成本能夠準確核算的電商企業就不能適用核定征收了是嗎?若想核定征收,有什么方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對于報關出口地建議咨詢一下海關。
對于成本能夠準確核算的電商企業應采用查賬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