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是培訓學校,屬于民辦非企業,按政策規定注冊之日起三年內,人數不足30人(含30人)的小微企業可以免繳殘保金,但是咨詢說是民辦非不在此列,但是我民辦非企業未得到稅局的任何減免,不屬于所得稅的優惠政策,都是按公司形式依法納稅,為何民辦非不屬于人數小于30人免殘保金范圍內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因為沒有查到相關減免條件的文件,個人理解貴公司可能不符合小微企業,或者不在文件規定的減免范圍。建議貴公司直接到稅務機關咨詢一下并要求對方提供一下不符合條件的相關文件。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