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是森林經營企業,請問
一、公司收購林地經營權70年,是否按無形資產入賬按70年攤銷?攤銷計入當期費用還是計入消耗性生物資產呢?
二、收購后立刻銷售林地上的林木,算是自產自銷免稅嗎?要養護多久才能算自產自銷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一般按照一下順序:
1、按照合同規定收益年限(法律并無規定); 2、按照法律規定有效年限(合同并無規定); 3、按照收益年限與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年限(合同與法律均有規定); 4、不超過10年(合同與法律均無規定)。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應以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為攤銷年限。
經營權70年,可以按無形資產入賬按70年攤銷。攤銷計入當期費用。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種苗。免稅農產品的范圍,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
收購后立刻銷售林地上的林木,可以算是自產自銷免稅。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