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公司2013年存續分立了一家A公司,當時將公司利潤3億從未分配利潤中放入A公司資本公積,后因考慮保持兩公司一致性,將A公司資本公積又調入未分配利潤中,想問一下老師,當初分至A公司的3億元,現在A公司想針對分配來的3億進行利潤分配,可以嗎?前期A公司一直都處于虧損狀態,從2017年才開始盈利,想問一下老師利潤分配應從什么時候開始才合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想針對分配來的3億進行利潤分配不可以的。從2017年以后的利潤才可以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