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續前問:我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如果讓公司來交個稅的話,應發多少年薪才行!比如:假如年薪250000元,全年個人承擔的社保9000元,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依此計算,全年應繳納個稅=(250000-60000-9000-12000)*20%-16920=16880元,假如這16880元由公司支付,則工資變成了250000+16880=266880元,但按266880元來計算,則個稅又變成了20256元,相當于自已仍要承擔3376元(20256-16880)。因此,這種循環下去就不行了!所以說,采用何種公式來演算,才能使自已不承擔實際個稅!謝謝!1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如果個人與公司協商好,個稅由公司負擔,那么把每月應付給個人的款項列出來后,倒推一下即可,不能把個稅金額加到工資里面。比如公司向個人支付稅后工資是250000元,那么應將(X-6000-9000-12000)*20%-16920=250000元,推算出應稅總額即可。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我的意思是如果公司與個人協商是稅后250000元(這個數以最終商定的數額為準),那么直接倒推一下工資總額就可以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如有疑問我們可以再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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