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浙江省文件:2020年殘保金年繳納額=(2019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9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19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但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那想請教一下老師,如果我們是從2020年7月開始人數低于30人,那么我現在要怎么計提2020年要交多少殘保金?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用人單位實際在職職工總人數=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以勞務派遣方式用人的,用人單位與派遣單位協商一致后將人數計入其中一方)+季節性用工年平均人數。
您們公司2020年用工人數按全年的平均數進行計算,2020年需要繳納多少殘保金按2019年的數據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