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背景情況:我司目前想引入一個顧問,對我司每月提供咨詢服務(wù),按月支付固定金額,顧問無法提供發(fā)票。
問題:1.我司是否可以和該顧問簽訂非固定用工合同,每半個月支付固定金額工資,按月為其代扣代繳工資個人所得稅,不交納五險一金?
2.每半月支付固定金額工資是否符合臨時用工的條件?如不符合,是否有變通方案?
3.臨時用工合同的特別注意事項有哪些?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貴公司上述問題屬于人力資源問題,不屬于稅務(wù)范疇。貴公司可以到當(dāng)?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相關(guān)咨詢。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