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問,
一、我們公司向收購林地使用權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期限30年,林地和林木金額無法區分,請問是全部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嗎?
二、收購的林地計提折舊如何計提?
三、收購的林木所得收益需要給林地出售方按一定比例分紅,請問這種會計怎么處理?出售方是農村合作社,分紅的時候需要代扣代繳什么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林地和林木金額無法區分,全部作為無形資產入賬是可以的。
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經濟林)折舊年限為10年。
分紅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xxxx
貸:應付股利xxxx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xxxx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xxxx
農村合作社看是否取得法人資格,才可以決定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