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什么情況下屬于無租使用,無租使用的增值稅和房產稅分別怎么繳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敦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因此,無租使用即免費使用不需要繳納租金,提供房產方屬于視同銷售行為,需要繳納增值稅,無租使用房產都應就房產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