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因資產整體出售,自己種植的林木連同地面附著物一起出售,林木開票是否免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從事林木的培育和種植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2.自己繁育苗木銷售屬于自產農林產品,免征增值稅,前提是你辦理稅務登記并準確核算各項收入,成本費用等財務指標,并依法取得免征增值稅資格。
3.企業所得稅規定基本相同。但是增加了一項是購買的苗木經過二次種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產農林產品,免征企業所得稅,但是需要備案。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