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上市公司,近期進行分紅,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4元(含稅),請問QFII(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和境外機構擁有我公司股票(無限售流通股)派發現金股利是否需要繳納稅費,繳納何種稅費?怎樣繳納?是否有文件依據,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規定,QFII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收入,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如果是股息、紅利,則由派發股息、紅利的企業代扣代繳。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同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對符合稅收協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紅利,可按照稅收協定的規定執行。
依據財稅【2016】140號
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現金分紅不用繳納增值稅,但是需要繳納所得稅,由支付方代扣代繳,請參考以上文件計算繳納。謝謝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沒有您說的文件規定,股息紅利在對方做出分配時,就需要繳納所得稅,居民企業取得居民企業的股息紅利是不用繳納所得稅的,其他納稅人需要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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