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生產企業給商業企業的返利,如果用來沖減商業企業銷售給生產企業的廣告費的帳務與稅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現金返利
生產企業平時根據商家的銷售情況計算返點(銷售額的一定比例),年末根據返點情況以現金形式返還商家。
例:某品牌輪胎生產廠家為恒達商貿公司供貨商,雙方約定,恒達公司每季末累計進貨達到50萬以上,給予按銷售金額的1%返還,累計進貨達100萬元以上,給予按銷售金額的1.5%返還。同時為了促進該輪胎品牌的銷售,向恒達公司支付一定的廣告費,促銷費等。
輪胎生產廠家的財務處理:(1)如果是把返利和銷售額開
在同一張發票上,則按正常的會計處理進行業務核算。(2)如果是在銷售的后期進行返利的核算工,則按照國稅函[2006]127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要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輪胎公司支付返利的財務處理:依據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恒達公司的財稅處理應該分兩方面來考慮:(1)對其收到
廠家的廣告費、促銷費的財稅處理原則,根據國稅發[2004]136號的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2)其收到現金返利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征收營業稅。
其收到輪胎公司的現金返利財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收到廣告費、促銷費的財務處理:
�。�1)借:銀行存款 (2)借:其他業務支出——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