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公司股東父子及親屬股權轉讓是否涉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第一條規定,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并確定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依法核定。所稱正當理由,指以下情形: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由此可見,父子之間無償轉讓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然,我不建議父親無償將股權轉讓給兒子。這樣兒子取得股權的成本是0,如果他以后再將股權轉讓給他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將很高。建議父親就按原股權投資額將股權轉讓給兒子,這樣父親此次股權轉讓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后兒子再轉讓股權也不會因取得股權成本是0而繳納更多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