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有研發費用但還不是高新技術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加計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不是只有高新技術企業才可以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 法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規定,本辦法適用于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因此,不論是高新技術企業還是非高新技術企業,只要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企業,均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就是企業在按照規定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 50%提高到 75%。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都有研發費用,二者雖然同是研發費用,卻存在一定的差異。如果不能正確區分開來,就很容易導致無法享受政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