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是內蒙古煤炭貿易公司,現在一客戶,是江西宜春的貿易公司與我公司進行煤炭貿易,我有以下疑問:
江西地區是不是有增值稅優惠政策,該公司利用我公司開入的正常進項稅,來抵減他們的銷項稅收優惠,可以少繳稅。就是擔心江西公司走過票業務,但我們也沒有證據,現在是財務和業務有沖突。
該公司采購的煤直接讓我們發給下家,就是他們的客戶,這樣可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只要您的業務是真實的,簽訂有合同,有收付款,您公司開具發票,有實物的流向,您公司是可以按其要求發貨給下家的,沒有風險。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