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稅里基本醫療保險包含大病醫療保險嗎?可以稅前扣除嗎?大病醫療保險是在社保局繳納的,不屬于商業保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這兩種保險是有區別的。基本醫療保險就是平常說的“五險”其中之一,我們俗稱的醫保,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大病醫療保險,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再次進行補償的一項新的度性安排。其針對的是城鎮非從業人口和農村人口,目的是為了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因為居民基本醫保的報銷是有上限的,超過了上限醫保就不管了,有了大病醫保的話,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就可以再用大病醫保進行二次報銷。其特點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上限的基礎上,再增加幾十萬的醫療報銷費用額度,提高對重大疾病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四章就是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