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個人股東轉讓股權后,分次取得股權轉讓收入,能不能按取得分次股權轉讓收入的時間,分次繳納個人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
第三十五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前款所說的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將股份轉讓時,按照第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分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時,在向個人支付股權轉讓款項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