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背景說明:公司3月量產機種FLAT055WM01首批約8K已出貨至越南FIH工廠端,
應客戶要求,需派人員前往進行復判&處理客訴等事項應對。
因疫情等原因,目前CS無法外派至越南駐點。
故已聯系越南當地人(原合力泰派駐人員,因處理過此項目,故延用此人)協助,并經主管同意,協商好價格為280RMB/天(只要有到客戶工廠就算一天);
因此人員為個人作業而非公司,故無正規發票,僅能提供手寫invoice及作業明細,請協助確認這種要如何備案&報支,需要什么材料等。公司是否需要幫其繳納個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對方的勞務服務完全發生在國外,不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支付外幣按外匯支付規定辦理即可,各地要求不一致,一般有協議或合同等資料,具體以當地金融機構的要求為準,貴公司稅前以手寫invoice及作業明細和支付憑證稅前列支即可。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