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公司以無形資產入股,對方公司以房產入股,成立新的公司。我公司占51%的股份,該項業務中我公司及新設立公司分別涉及到那些稅,計算依據分別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投資者:按照轉讓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適用稅率9%,不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適用稅率6%;征收率3%)。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增值稅的應納稅額的7%、3%、2%計征。對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后的余額作為所得額征收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20%,企業所得稅稅率25%)。按萬分之五計征印花稅。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征收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接受投資企業:按萬分之五計征印花稅,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按3%計征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