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外籍在華工作要參加社保(除有國與國有協議可免除外),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是否要包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四十九條曾規定:納稅人為全體雇員按國家規定向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失業保險費,按經省級稅務機關確認的標準交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可以扣除。貴公司為境外人員繳納的社保如果符合上述規定是可以在個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