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個稅手續費返還不發放給個人,單位入賬哪個會計科目?2、單位收到的穩崗補貼(疫情期間失業保險返還),亮化補貼(政府要求公司外面亮化工程給的電費補貼)入賬哪個科目?3、單位收到的增值稅返還款入賬哪個科目?以上是否有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的《關于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關于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的填列的規定:\"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扣繳稅款手續費,應作為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項目在利潤表的\"其他收益\"項目中填列.\"
收到手續費時參考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穩崗補貼是對企業交納失業金的一種政策上的補貼.會計上處理存在爭議.但一般可以入營業外收入.針對的崗位是全員崗位,是補給企業的.
1.收到補貼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發生相關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或者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十六、減免及返還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實行增值稅后,國家仍在一定范圍內保留了減稅、免稅,并采取直接減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等形式。
對企業減免及返還的增值稅,除按照國家規定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并入企業利潤,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并入企業當年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先征稅后返還和先征后退的,應并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會計處理時,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對于企業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