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人有房產,但是目前租房子住,那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選擇按照租賃房子扣除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這種情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不能扣除租房支出。
國務院
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發〔2018〕41號
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ㄒ唬┲陛犑小⑹ㄊ赘┏鞘�、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ǘ┏谝豁椝谐鞘幸酝�,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 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