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跨區域污水處理服務增值稅按照所屬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請問(1)機構所在地已享受污水處理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是否在經營地直接享受呢?應該如何處理及處理依據(2)機構所在地企業屬于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收優惠,經營地所得稅申報是否可以直接按照15%稅率申報,或應該履行什么程序才能享受15%稅率優惠及具體法規依據。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在經營地應辦理相關稅收優惠程序,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六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為: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應在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條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