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2021年就沒有了,針對高收入人群節約個人所得稅有什么方案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當月累計收入達到6萬元之前,不提前扣繳個人所得稅;在當月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及以后月份,提前扣繳個人所得稅。
最新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扣繳比例:
1.優化兩類納稅人的預扣和預繳方法:
(1)在最近一個完整的納稅年度,扣繳義務人每月為同一單位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工資、薪金不超過6萬元。從一月起,累計扣除額將以每年6萬元的比例直接扣除。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的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的納稅收入超過6萬元,則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居民個人按照累計扣繳法代扣代繳勞動所得個人所得稅時,扣繳義務人應當履行上述義務。
2.扣繳義務人應按規定填制全部職工工資扣除表及全部預繳情況,并在相應納稅人備注欄內的“個人所得稅扣除表”上注明“上年月份,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
高收入人群個人所得稅沒有更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