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為一家互聯網平臺公司,線上經營成品油,個體司機可在平臺上購買油品,具體到線下加油站消費,為擴大客源,接入其他有客戶基礎流量平臺,為其他流量平臺的個體司機提供加油服務,司機消費時,所付款項先進入其他流量平臺開立的支付寶、微信、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然后由其他流量平臺從他們的賬戶中再支付給我司,由我司直接給司機開具發票,想問下除了我司可能收不到貨款的風險外,其他流量平臺代收代付的風險點有哪些?若合同或者協議約定清楚代收代付,還會涉及其他的稅務或者法律風險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其他流量平臺代收代付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視同為銷售行為。若合同或者協議約定清楚代收代付,還是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視同銷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