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老師一個問題,關于代理話費充值(虛擬商品)業務,稅務有沒有優惠政策?江蘇地區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以下文規定可以差額征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
4.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