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客戶張某支付400元現金給汽車4S店后,獲得以下權益:1、汽車4S店給張某500元維修券,每次限用250元沖抵維修款;2、張某會享有汽車4S店為其購買的的保險產品(即代步險及維修險)。保險公司開發票給汽車4S店。若張某開車出現交通事故后,除正常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外,汽車4S店還提供免費車輛供張某使用。另外,保險公司給予汽車4S店一定的補償;請問針對張某支付的400元,汽車4S店開具什么稅率的發票?開票內容?什么時間點開具并確定收入?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這400元錢主要是用來沖抵維修費,取得的其他服務屬于附屬項目,所以應開具維修費發票。在收到款項時可以開具發票,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所得稅納稅義務在提供維修服務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