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營業范圍是技術服務和國際貿易出口,公司從供應商購進振動篩配件,出口的是振動篩產品,我們公司沒有生產能力,然后委托第三方將配件組裝加工成要出口的產品,第三方給我們開具加工勞務費發票,出口退稅的時候不是要進項票和出口報關單內容一致嗎?我們進項票就是購配件和加工費的進項票,出口報關的是產品,這樣能申請退稅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以下文件規定,可以申請退稅,具體辦理程序請咨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謝謝合作。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39號
五、增值稅免抵退稅和免退稅的計算
(二)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退稅,依下列公式計算:
2.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的增值稅應退稅額=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
(三)退稅率低于適用稅率的,相應計算出的差額部分的稅款計入出口貨物勞務成本。
(四)出口企業既有適用增值稅免抵退項目,也有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項目不參與出口項目免抵退稅計算。出口企業應分別核算增值稅免抵退項目和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項目,并分別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政策。
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無法劃分進項稅額中用于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的部分=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增值稅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