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提出如下問題:
乙方為個人,承包了給水安裝工程40萬,發票為稅務局代開,甲方公司如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代扣多少個人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40/1.03*(1-20%)元
應代扣代繳個稅=40/1.03*(1-20%)*20%元
計算結果是40/1.03*(1-20%)*20%=62135.92元;
2、減除費用 80000元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320000元 適用稅率 40% 速算扣除數 7000元 預扣預繳應繳稅款 121000 元 稅后收入 279000 元
計算結果是(40萬-8萬)*40%-7000=121000元
您好,麻煩問一下第二種算法不對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這兩種計算方法都不對,
1、應代扣代繳個稅=40/1.03*(1-20%)*40%-7000
2/40萬元是含增值稅金額,增值稅是價外稅,應按不含增值稅金額計算個稅。
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
附件:
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及預扣率表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