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在陶雯老師的《電商企業財稅實操》的《消費送積分的財稅處理》課程中,提及了消費積分和支付積分:
在網上平臺交易過程中,支付積分由商家提供給個人,例如:個人支付100元,商家按照10元/積分返還給個人10積分(對應10元),則商家收到現金90元,確認收入100元,其余的10元作為銷售費用由平臺開具發票?
問:為什么由平臺開具發票?平臺收到積分發給個人?平臺需要確認收入?不算代收轉付?
消費積分由個人使用積分+現金的方式支付給商家:例如,個人支付95元,+50積分,商家確認收入按100元確認,其中95元為個人支付,50積分由平臺支付(5元)。
問:為什么平臺支付積分對應的資金掛其他應收款,因為有支付時間差?和個人支付的資金不是同時到賬?
第二個問題:支付積分和消費積分,平臺如何做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因為平臺和電商間有協議,電商取得的10元款項屬于商家在電家處的業務宣傳,同時也是平臺的收入,因此平臺取得的款項后向商電開具銷售費用發票。2、客戶積分一般情況下平臺會按照按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在電商虛擬賬戶扣除積分返點,扣取后,會存放到平臺專設積分賬戶,電商(網店)可以向平臺申請積分發票,因為電商支付的積分折價款是為商家引流而給予客戶的折扣優惠,作為銷售費用。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因此這個款項是平臺墊付的,因此商家需要 返給平臺,所以計入其他應收款項進行處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 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