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們企業2020年發放張三個三工資10萬元,個人匯算清繳已完成,今年10月份審核張三去年發放工資薪金,認為發放張三10萬元工資薪金實際屬于勞務費,應該按勞務所得計算繳納個稅。現在公司打算讓張三退回10萬元工資薪金,我公司收到退還工資薪金后在勞務所得計算繳納個稅,是否可以更正申報按差額繳納個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與稅務機關溝通,因為您收到退回的工資薪金也不能按負數申報,看稅務機關是讓您更正去年所得稅申報表,還是補差額,具體以當地稅務機關的要求為準。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