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景區門票收入是否屬于生活服務業收入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附錄的規定,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
旅游服務,是指根據旅游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因此,景區門票收入屬于提供游覽場所取得的收入,根據上述規定應按“文化服務”征收增值稅,屬于生活服務。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