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房地產公司預收購房款時,按照預計毛利率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請問專家需要作預計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嗎?如何作會計分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一般核算方法
按預收賬款當期的發生額扣除期間費用及稅金計算繳納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房地產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應及時計算已實現的收入同時按規定結轉成本,經過納稅調整計算出的所得稅反映在利潤表中: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計算出預繳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差額部分繳納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對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所得稅反映在應交稅費欄,用負數表示。
(2)所得稅會計的處理方式
若房地產企業在核算所得稅按照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來確認對未來期間應納所得稅金額的影響,對預繳的所得稅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繳納時同(1)一樣,年終對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已上繳的所得稅從“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轉入“遞延所得稅資產——預售房預繳所得稅”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預售房預繳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