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計劃轉讓標的公司100%的股權,但因公司賬面虧損金額小于轉讓收益,計劃先將股權變更為關聯單位中虧損金額比較大的公司,然后再轉讓?請教老師這樣操作可以嗎?風險大嗎?需要文號或案例資料。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之間往來款不涉及應稅項目一般不會產生稅收。但是存在關聯關系會存在稅收風險。。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 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調整的原則是:
(1) 按照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或者費用;
(2) 按照再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的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
(3)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4)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