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酒店明年要裝修16-22層,約9個月,我需向稅務申請減少交相關的從價房產稅;但我之前的房子裝修沒辦法拆分16-22層的造價;請問裝修完成后,我要計提房產稅時,怎么減去之前的價值,然后再加上后續裝修價值?未裝修之前16-22層的價怎么計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未裝修前應按照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的規定,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根據《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的規定,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裝修修理等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或者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除此之外的后續支出,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在核算時,應依據上述原則判斷固定資產后續支出是否資本化,從而確定裝修費用是否應納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個人理解公司裝修前的價值因為已沒有使用價值所以不能扣除之前的裝修金額,應按照新發生的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后,并按照新的價值計算房產稅。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