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們有企業所得稅稅前相關扣除問題想咨詢一下,請問我們承接了一個廠區項目,我們的人員在甲方廠區的員工灶吃飯,伙食費公司按上灶次數以工資補貼給員工在工資表里體現補貼金額,同時在工資表工資中扣回相應補貼金額,按月扣回后將補貼伙食費統一對公支付到甲方廠區灶務專戶里,這筆補貼費用可以在所得稅稅前扣除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以現金形式發放的補貼應與當月工資薪金合并計算交納個稅。貴公司將補貼款從工資中扣除是不正確的,不能稅前扣除。如果與工資薪金合并交納個稅后再扣除,這樣操作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這樣處理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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