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收到一張金額為7605元的成本發票普票,但是沒有對公轉賬,也沒有合同,要怎么做才沒有風險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要適用公對公轉賬付款。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又不采用公對公轉賬付款方式付款的話,就無法達到稅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嫌疑,對買賣雙方都會產生嚴重的涉稅風險。
2、開具大金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對公轉賬付款。大金額的經濟業務若通過現金方式付款,同樣會令人懷疑其真實性。
3、開具小金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無需采用公對公轉賬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