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融資性租賃汽車和經營性租賃汽車的業務,作為出租方需要繳納哪些稅種?計稅依據是?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房屋經營租賃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1、增值稅: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話,其提供的不動產經營租賃的增值稅稅率為9%,有形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稅率是13%。
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的話,其提供的不動產經營租賃的增值稅征收率為5%,有形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征收率是3%。
2、城建稅:以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所在地在縣城、鎮(縣、市屬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縣、市屬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算.
4、印花稅:按簽訂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5、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計算.
6、企業所得稅: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應將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業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7、城鎮土地使用稅: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用于生產經營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內的,應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依土地等級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