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出租2016年4月30號取得的有形動產是按照多少稅率開發票?有相關文件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稅【2016】36號附件1
第三章 稅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財稅〔2018〕32號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
請參考以上文件規定。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