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咨詢:廠房產權人為個人,土地為單位,現個人把房屋投資到公司,請問個稅如何繳納,計稅依據是什么?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個人轉讓房產計算繳納增值稅、所得稅及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及附加稅
增值稅:按計稅依據的5%計算繳納
個人所得稅: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對其實行核定征稅。
印花稅:按照所載金額的0.5‰計算
土地增值稅:
1.適用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100%的部分,稅率為40%;
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200%的部分,稅率為50%;
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2.扣除項目包括:
(1)提供取得房產相關憑據(發票、契稅證明、合同協議及支付憑據、司法文書)的,按憑據記載金額并每年加計5%計入扣除項目。
營業稅發票及其他憑據,按照發票或憑據所載金額;增值稅普通發票,按照發票所載價稅合計金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所載不含增值稅金額。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2)提供評估機構出具以“重置成本法”評估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價格的,按評估價格以及取得土地使用權憑據記載金額,計入扣除項目。
(3)其他扣除項目:轉讓房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印花稅;因計算納稅的需要支付的房產評估費;取得房產環節契稅(評估價格中已含契稅的除外)。
3.無法查實計算扣除項目金額的,按照定率征收土地增值稅。
提供以上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