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事項描述:
我公司在某直播平臺有個官方店,我們授權某個公司可在該平臺賣我們的產品,合作模式是經銷商模式,即合同約定我們直接把整箱貨賣給他們,他們再賣貨給網民,但現在合作公司他們平臺店鋪還沒建立完善,他們在平臺搞直播時,給網民的購買鏈接是我們的官店,網民直接點擊進我們的官店下單,然后我們提供訂單信息給合作方,讓合作方自行發貨給網民,最后我們把網民付款到我們官店的錢再完封不動地轉付給合作方。
問題1: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收網民的錢是否需要開票、納稅?
問題2:我們把錢轉付給合作方,合作方是否需要向我們開票呢?
問題3:該事項是否還有其他稅務風險,該如何規避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收網民的錢是否需要開票、繳納增值稅。
2、把錢轉付給合作方,合作需要向你們開票
3、稅收籌劃問題按俱樂部規定不在網上作答,如有需求,請與當地俱樂部聯系,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