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021年單位購買的設備按會計制度5年折舊,在匯算清繳時,是否可以一次性折舊計入成本?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54號文”規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等需要按照現行的會計制度、準則處理,需要通過固定資產科目處理,正常計提折舊。如果企業適用“54號文”規定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將一定產生“稅會差異”,按照申報表通過填報的方式來調整。即:會計上按會計規定處理、稅務上按稅法規定處理,不能混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