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請教問題如下:我公司以資產包增資子公司,已簽訂增資協議,資產包內房屋、土地已辦理權屬變更手續。請問:我公司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否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產權轉移書據有如下規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 立的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據(合同)
1、產權轉移書據有如下規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
立的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據(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產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稅發[1991]155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