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我公司計劃委托上海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代付一名外地高管的社保和公積金,對方公司按代繳的社保和公積金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普通發票服務名稱為:人力資源服務*代收代付,稅率為6%,服務費另收并開具發票,請教老師:
1、對方公司開的代收代付發票符合要求嗎?我的第一判斷,代收代付不需要繳稅,所以也不需要開具發票;
2、我公司收到這樣的發票怎么做賬?入“管理費用”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方公司開的代收代付發票符合要求。
收到發票下到“管理費用”里就可以。